近日,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已正式启动。据教育部7月发布的数据显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办20年来,已累计发放6207亿元,资助学生6821万人次。
江西省教育厅整理了一份详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详解,这份兜底保障将伴随你的求学全程。一起来详细了解↓↓↓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定义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与住宿费的助学贷款。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通过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费用,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合作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和江西农商联合银行。
三、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的江西籍在校大学生,均可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或在读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4.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5.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四、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高职高专学生和预科生)最高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最高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不超过25000元。
五、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六、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
七、付息方式
借款学生在读书期间不用支付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仍由财政全额贴息。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由财政全额贴息。
八、申请时间
通常贷款受理时间为每年7月15日-9月30日,受灾情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时,贷款受理时间也会有所调整,若有时间调整,将及时通知公告。
九、申请程序
(一)南昌、赣州、宜春、新余、抚州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可以一起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部门办理。共同借款人也可以远程办理,无需到现场,即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授权借款学生代其前往助学贷款受理点签约。
借款学生现场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未进行预申请)等材料现场确认,并签订借款合同。
(二)上饶、九江、景德镇、萍乡、鹰潭、吉安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当地农商银行申请。
1.首次贷款申请需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农商银行办理一张I类银行卡。
2.登录江西农商联合银行电子渠道客户端(指“江西农商”手机银行APP、“百福快贷”微信小程序、“赣服通”支付宝小程序),进入“贷款专区”,点击“百福助学贷”,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正反面影像,并提交申请。
首次贷款申请需借款学生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部门进行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借款学生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等。
3.经办银行完成贷款审批后,系统将发送短信提醒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分别登录江西农商联合银行电子渠道客户端,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电子借款合同》。
十、还款期限
借款学生自毕业起开始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毕业后5年期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
十一、提前还款
借款学生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对提前还款的本金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注:其他具体事宜请详询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部门,或拨打经办银行热线电话(国家开发银行:95593;江西农商银行:96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