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办理流程
一. 在校生、毕业生及直招士官应征入伍学费补偿
1、材料
①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两份;
材料填写的注意事项:在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银行卡必须是本人的一类卡,写上开户行支行网点名称)点击提交后,生成PDF版正反面打印两份(或者直接下载附件在电脑上填写),学生本人签字写日期贴一寸或两寸照片(红底蓝底不限),批准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县或区武装部)签字盖章。
②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③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张;
④毕业证复印件一张(保留学籍应征入伍的在校生不需准备)。
2、流程
10月底前将材料准备齐全(可请家人、班主任或他人代办)经资助中心老师审核无误后,拿到行政楼202财务处签字盖章,最后交给资助中心潘老师(电话:0791-88137882,15170074646)。
二. 退役复学和退役入学学生学费减免
1、材料
①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两份;
材料填写的注意事项: 在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点击提交后,生成PDF版单面打印两份(或者直接下载附件在电脑上填写),贴学生一寸照片,退役安置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县或区武装部)签字盖章,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字盖章(仅退役入学学生填写)。
②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③退伍证复印件一张;
④复学回执单复印件一张(刚复学或入学的新生不需准备)。
2、流程
10月底前将材料准备齐全(必须本人前来办理)经资助中心老师审核无误后,拿到行政楼202财务处签字盖章,最后交给资助中心并登记信息。
三.注意事项
1、学生本人需明确为首次申请,不得重复申请;
2、退役复学指先学生取得高校学籍(或已被高校录取)后再服兵役,退役后继续学习;
3、退役入学(退役士兵)指学生先服兵役,退役一年及以后考入高校学习;
4、专科期间入伍的只补专科三年的学费,退役后升本的本科期间不享受学费补偿;
5、专升本本科阶段入伍只补两年的学费;
6、经国家应急管理部门招录的消防员享受同等学费补偿政策;
7、预科生的预科阶段没有学籍,不享受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相关政策;
8、五年制专科生(2013年及以前入学)在前三年期间入伍(中专学籍)不享受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相关政策,后两年(大专学籍)享受;
9、原则上将补偿款发至学生本人银行卡内,如若申请发至学生直系亲属银行卡内,须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正面亲属关系那一栏注明;
10、如果学生的申请表中的学费填错,最终以学校财务部门填写为准。
四. 后续工作
根据省资助中心要求,学校在时间节点内(12月底)录入各项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信息至全国资助系统,提交上级审核后,根据学生所提交的材料信息将补偿款发放至学生银行卡内或直系亲属银行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