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特制定江西科技学院2023届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基金评选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届重点群体主要指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及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均在专业班级排名前50%;
(二)申请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不予补助:
1.平时有高消费行为,或抽烟、酗酒、铺张浪费等行为者;
2.在申请就业帮扶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者;
3.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4.存在挂科、考试舞弊行为者;
5.有恶意欠缴学费情况者;
6.无法正常毕业者。
三、 资助标准与评选名额:
1.资助标准:第一档4000元/人、第二档3000元/人、第三档1000元/人(特殊情况另定);
2.评选名额:第一档10名、第二档30名、第三档70名。
四、困难生就业帮扶基金申报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江西科技学院2023届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基金申请审批表》并提出申请。
2.各学院进行初审,确定初审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名单报招生就业处(电子、纸质各一份)。
3.评审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评审小组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招生就业处、挂点校领导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报校领导审定。
4.评审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助名单。
五、申请时间
2023年5月17日-22日11:00
六、款项发放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获助学生信息报学校财务处,财务处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发放至获奖学生本人银行卡中。
七、评选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主体责任,评选过程中杜绝直接指定的现象,对在评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对涉事人员公开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对事后查出的作假行为,追回为其所颁发的就业帮扶基金,并追究相应责任。
八、监督投诉
招生就业处:严哲斯 0791-8813918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杨翠梅 0791-88137882